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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乳癌患者該如何使用停經針的治療

台灣乳癌患者發病年齡較輕,且60%的女性乳癌患者在診斷時為停經前。

而與停經後相比,還沒有停經的女性卵巢功能旺盛,可持續大量分泌雌激素、促進乳癌細胞增殖。卵巢功能抑制(ovary function suppression,醫學上簡稱OFS)已用於乳癌臨床治療數十年,大量研究證證據支持,單用卵巢功能抑制和於傳統口服荷爾蒙治療上加用卵巢功能抑制均可降低未停經女性乳癌的復發風險並改善生存。

而卵巢功能抑制的方法之一就是用性腺激素釋放素促進劑造成人工化的停止月經,也就是施打俗稱的停經針的方式,來達到內科醫療導致卵巢功能抑制(或稱為去勢)的目標。

而除了藥物導致的卵巢功能抑制,另兩種的執行方式主要包括有:雙側卵巢切除手術、卵巢放射治療去勢。手術去勢法包括傳統外科切除卵巢術和腹腔鏡下切除卵巢術。卵巢切除手術雖然可使血清的雌激素濃度迅速降低,但患者也會因此永久性的失去卵巢;且約有20% ~ 30%的患者經過放療後,仍然不能成功達到卵巢去勢的效果,且整體誘導雌激素下降的水平,確實顯著遜於卵巢手術切除術,因而臨床使上常不建議。

停經前女性下的下視丘會分泌性腺激素釋放素(gonad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GnRH),也有人稱為黃體生成素釋放激素(luteinisinghormone releasing hormone,LHRH),與腦下垂體細胞膜上相應受體結合,使腦下垂體會釋放黃體生成素(luteinizing hormone,LH)和濾泡刺激素(follicle-stimulating hormone,FSH),從而刺激卵巢製造並釋放雌激素。而性腺激素釋放素類似物,英文簡稱GnRHa,會藉由該類藥物對腦下垂體的持續刺激,進而抑制腦下垂體分泌LH和FSH,如此雌激素的分泌量會隨之減少,從而達到降低雌激素水平的目的。而台灣有兩種較為常用的性腺激素釋放素促進劑藥物- Goserelin(商品名為Zoladex /諾雷德/戈舍瑞林 ) 、Leuprolide(商品名為Leuprolin/ 柳菩林/亮丙瑞林)。這些所謂的停經針,可以抑制腦下垂體分泌濾泡刺激素和黃體刺激素,進一步抑制卵巢功能,造成停經狀態。因此也被稱為”內科去勢療法”。而停經針的治療(性腺激素釋放素類似物),目前絕對是作為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早期乳癌進行卵巢功能抑制方式的首選。

停經針的藥物治療能夠抑制血清中雌激素的水平,其抑制程度與雙側卵巢切除手術是相當的。在針對荷爾蒙受體陽性的轉移性乳癌患者所開展的Intergroup研究結果顯示,Goserelin對乳癌治療的客觀有效率,與雙側卵巢切除手術是相當的,且使用Goserelin治療對乳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是良好的。在術後輔助治療的ZEBRA 研究中,接受為期2年的Goserelin對術後輔助治療後,77%的患者在停用Goserelin治療後3年內卵巢恢復功能,而接受化療 CMF方案的患者,在停用化療後3年內僅有23%恢復卵巢功能。

2020年基於Cochrane資料庫的1篇針對荷爾蒙受體陽性早期乳癌的輔助治療中卵巢功能抑制的綜合性分析,收錄了15項研究,總共針對11 538例患者進行了分析,結果顯示,使用藥物進行卵巢功能抑制,相較於沒有進行卵巢功能抑制,可以顯著改善無病生存時間率和總體存活率,而手術去勢或放療去勢,相較於不進行卵巢功能抑制,無病存活率和總體存活率則未見顯著改善。因此自2016年開始,美國臨床腫瘤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 ASCO)關於卵巢功能抑制的治療建議,也更新建議使用性腺激素釋放素類似物作為卵巢功能抑制療法的首選性,因為腺激素釋放素類似物能夠迅速降低停經前女性血中雌激素的水平,達到人工化的停經狀態,且停用性腺激素釋放素類似物的藥物後卵巢功能多可恢復。

部分的卵巢功能抑制用於乳癌的研究,在長期的追蹤數據(SOFT和TEXT研究12和13年的追蹤資料、STO-5研究20年的追蹤資料、專收亞裔人群的ASTRRA研究8年的追蹤資料)已經於近期陸續的公佈,都進一步證實對於早期乳癌患者於傳統荷爾蒙口服藥物的基礎上,加用卵巢功能抑制(亦即停經針),確實可以顯著降低乳癌患者10年以上的復發風險機會,提高完全治癒的可能。

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早期乳癌患者的荷爾蒙治療,主要是根據復發風險因子的高低,隨著臨床試驗所獲得的實證醫學證據的不斷更新,尤其CDK4/6 抑制劑在高和中度復發風險的患者身上均觀察到臨床的受益。且MonarchE和NATALEE的研究也顯示,部分CDK4/6抑制劑(亦即細胞週期抑制劑)的基礎上,在停經前早期乳癌患者再給予疊加停經針的輔助治療方案時,也可以進一步增加存活率。停經針與傳統荷爾蒙口服藥物治療基礎上,添加特定CDK4/6抑制劑藥物可以幫到的族群包括:淋巴結陽性,淋巴結陰性且滿足任一條件(細胞惡性度為G3,細胞惡性度為G2且Ki-67增殖指數超過20%,細胞惡性度為G2且乳癌復發基因檢測平台評定為高風險者)。而NATALEE研究的中期分析結果證實,已經將CDK4/6抑制劑的受惠族群進一步拓展到廣泛的需要進行輔助治療的乳癌患者,包括第2A期之腋窩淋巴結無擴散者且細胞惡性度G2為且Ki-67 增殖指數超過20%、或是21基因檢測平台評分超過26分或有其他高風險基因特徵,腋窩淋巴結無擴散者且細胞惡性度G3,腋窩淋巴結有擴散屬於N1、2A期之腋窩淋巴結無擴散者或是有擴散屬於N1、第三期。

另外停經針的治療(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類似物),也被推薦在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化療前進行決策。如果病患考慮需要同時卵巢保護,則建議化療期間可以同步停經針的治療,如此不會影響患者的化療療效;如果不考慮要卵巢保護的患者,停經針的治療可以同步化療,或是在化療結束後接續使用,均都是被接受,但個人比較推薦後者。

停經前女性早期乳癌患者中有高達50%~60%為荷爾蒙受體陽性,荷爾蒙治療是降低這類患者復發風險的重要方式,術後輔助荷爾蒙受體治療5 ~ 10年已經成為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早期乳癌患者的有效預防復發的治療。

卵巢功能抑制已經應用於乳癌治療數十年,早期輔助治療研究(如SOFT研究 、 TEXT研究、ASTRRA研究和HOBOE-2研究)結果都證實卵巢功能抑制聯合荷爾蒙治療方案確實能夠為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帶來臨床上的獲益。

近兩年來, 卵巢功能抑制的更長期研究數據陸續公佈,更進一步證實卵巢功能抑制能夠顯著降低早期乳癌患者10年以上的復發風險,使早期乳癌患者長期生存獲益,提高治癒的可能。

在台灣年輕乳癌患者的比例顯著高於西方國家,研究顯示:與單獨接受Tamoxifen治療相比,芳香化酶抑制劑(aromatase inhibitor, AI)搭配停經針的治療,能夠顯著降低患者的死亡和復發的風險;另外,與使用不到2年荷爾蒙治療的患者相比,接受荷爾蒙治療2 ~ 5年和5年以上荷爾蒙治療的患者死亡風險和復發風險均可以因此顯著降低。

STO-5研究的第2次分析評估了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早期乳癌患者的20年長期治療獲益之情況,患者隨機分組接受Goserelin(3.6 mg皮下注射,每個月注射 1次)、 Tamoxifen、Goserelin+Tamoxifen治療,或是不進行輔助荷爾蒙治療的對照組,為期2年。荷爾蒙治療受體陽性患者中,相較於對照組,Goserelin、 Tamoxifen、Goserelin+ Tamoxifen治療組患者的長期無遠處復發的時間都得到顯著的改善(風險比分別為0.49、0.57、0.63)。多基因檢測確認為高度復發風險患者,會顯著受惠於Goserelin的治療 (風險比低達0.24)。結果顯示,即便接受2年Goserelin的治療,還可以降低患者的長期遠處復發轉移風險。

2021年第44屆美國聖·安東尼奧乳癌研討會公佈了SOFT和TEXT研究的13年的追蹤數據,與單獨使用tamoxifen相比,使用停經針治療(無論搭配哪種口服荷爾蒙治療藥物),都可使遠處癌症復發率和死亡率呈現持續且有意義的相對性降低,因此需要恰當的篩選患者來接受停經針的治療。隨後於2023年報告了SOFT研究中位追蹤12年的數據,結果顯示,與單獨使用tamoxifen相比,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可以顯著改善癌症復發率和存活率,且如此會讓癌症遠處復發率也更為低。在既往接受過化療的HER2陰性、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早期乳癌患者中,術後輔助tamoxifen治療組的存活率為78.8%,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組的存活率為81.1%,AI搭配停經針治療組的存活率為84.4%。總之,於停經針搭配荷爾蒙治療12年後仍可讓病患受惠,隨著時間而復發風險會增加,存活率的改善效益更加明顯。

2019年韓國乳癌研究小組公佈的ASTRRA 研究結果顯示,荷爾蒙受體陽性的早期乳癌患者,且年齡小於45歲、既往接受過術後或術前輔助化療且未停經或後續卵巢功能恢復的患者,在術後輔助tamoxifen治療5年的基礎上,搭配停經針2年的治療,相較于術後輔助tamoxifen單藥治療,更能夠顯著改善癌症復發機會與存活率。2022年ASCO 大會更新了ASTRRA研究8年的追蹤結果,於中位追蹤了106.4個月,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組的8年無癌症復發率,顯著優於術後輔助tamoxifen單藥治療組(分別為85.4% 與80.2%,HR = 0.67),且局部區域癌症復發及遠處轉移的發生率也較低。

無論是術前有做輔助化療、或是於術後需要輔助化療的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都應該是術後輔助停經針治療的考量人群,乳癌指屬於浸潤癌且腫瘤超過0.5 cm 、雖然淋巴別陰性,強烈建議進行21基因檢測平台的評估,若復發風險評分小於或等於15分,則建議輔助荷爾蒙治療搭配或是不搭配停經針的治療,復發風險評分為16-25分,建議輔助荷爾蒙治療搭配或是不搭配停經針的治療,或是或於輔助化療後接續荷爾蒙治療。屬於pT1-3、pN+患者,則應該要評估是否化療後選擇是否接續輔助荷爾蒙治療搭配停經針的治療。

2021年St. Gallen治療共識,考慮推薦輔停經針的治療的因素包括:

1或是2期乳癌但存在有較高復發風險:特別是需要術前輔助化療、或是於術後需要輔助化療患者)、年齡小於40歲、復發風險評分介於16 ~ 25分;

第3期乳癌。

2020年ASCO和美國病理學家協會(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CAP)建議,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可以顯著提高停經前女性乳癌患者且雌激素受體或黃體素受體表達超過10%的8年無癌症復發率和存活率。

我個人則是建議對於有較高復發風險的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應該在傳統口服輔助荷爾蒙治療藥物的基礎上搭配停經針的治療;臨床分期為1或是2期的年輕女性乳癌患者如果不能服用tamoxifen藥物治療(由於禁忌證或嚴重副作用),則可以考慮只用停經針的治療、或是雙側卵巢切除手術術、或是芳香化酶抑制劑搭配停經針的治療。針對復發風險較高者,則應該於術前輔助化療、或是術後輔助化療結束後 2年內,於使用tamoxifen輔助治療期間發現卵巢功能恢復的女性患者,則應該考慮搭配停經針的治療。

我個人建議針對未停經且需要術前輔助化療、或是於術後需要輔助化療、屬於中高復發風險的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建議接受含停經針的荷爾蒙治療;未達停經患者如果決定要使用AI,則需同時接受停經針。對於需要接受輔助化療且要接受tamoxifen治療的早期乳癌患者,如果化療2年內仍未達停經狀態,建議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對低復發風險患者建議tamoxifen的單藥治療。對存在有Tamoxifen的使用禁忌證的患者,則建議使用停經針單藥的治療、或是停經針搭配AI的治療。

停經針治療的療程最好要多久??

停經針治療在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的最佳療程,目前尚無定論。

屬於快要停經的乳癌患者的荷爾蒙治療建議方案應該參照停經前患者。停經針的治療的療程建議至少要5年。而中高復發風險患者於完成5年停經針的治療後,如果還未停經且耐受性步錯者,則可以考慮再繼續2~5年的停經針的治療,或是後續單用2~5年選擇性雌激素受體調節劑的治療,如:Tamoxifen。

SOFT研究的結果發現,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的5年無疾病存活率率、無乳癌復發存活率和整體存活率分別達86.6%、88.4%和96.7%,8年無疾病存活率、無乳癌復發存活率和整體存活率分別達83.2%、89.4%和93.3%。而HOBOE-2研究結果發現,5年停經針搭配AI與雙磷酸鹽類的治療、5年停經針搭配AI的治療、及5年停經針搭配tamoxifen的治療的5年 疾病存活率分別為93.3%、93.2%和85.4%。

而ASTRRA研究,雖然該試驗設計為接受停經針治療的療程僅為2年,但收錄的族群是接受術前輔助化療、或是於術後需要輔助化療但未達到停經,或是使用tamoxifen的輔助治療後卵巢功能恢復的早期乳癌患者,結果發現接受5年tamoxifen搭配2年停經針的輔助治療,對比只接受5年tamoxifen的輔助治療,可以更為顯著改善5年無疾病存活率和整體存活率。但目前我個人建議輔助停經針的輔助治療的標準療程應該至少5年。

2017年的一項綜合性研究分析共納入了88項試驗,共有62 923例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評估其接受5 年既定的荷爾蒙治療,後續遠處復發的絕對風險以確定是否延長治療。其中年齡小於55歲的患者大約占46%,年齡大於55歲的患者約占54%。T1N0期患者20年的遠處復發風險為13%,T2N2期患者20 年的遠處復發風險則高達41%。所以遠處復發的風險是持續存在著,延長輔助荷爾蒙治療的療程是勢在必行。我個人建議對於接受了5年停經針與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的特別高復發風險的停經前乳癌患者,後續應該要考慮再延長tamoxifen等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治療時間,或是繼續展延維持原方案的治療療程。也就是輔助停經針的輔助治療的標準療程應該建議為5年。中、高復發風險的停經前乳癌患者於完成5年停經針與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後,如果尚未停經且耐受性良好者,可以考慮繼續再2~5年停經針與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或是再單用2~5年的tamoxifen等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治療。

停經針輔助治療的副作用管理

停經針搭配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的主要不良事件,與口服荷爾蒙藥物在絕經後乳癌患者中所發生的不良事件相似。停經針搭配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方案的嚴重等級不良事件的發生率相當,但相較tamoxifen的單藥治療卻有明顯增加的趨勢。停經針搭配AI藥物的輔助治療常見有骨質疏鬆、骨折和陰道乾燥副作用等;停經針搭配Tamoxifen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則多見血栓、潮熱和盜汗副作用。停經針與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搭配abemaciclib治療組常見副作用為腹瀉、中性白血球減少和疲勞,而需要特別關注的不良事件為靜脈血栓性栓塞和間質性肺炎。停經針與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搭配ribociclib治療上常見的副作用為中性白血球減少、關節痛及肝臟相關副作用,其中需要特別關注的不良事件為心電圖QT間期延長及間質性肺炎。

總之,含有停經針與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的輔助治療方案的副作用部分是可耐受,不會嚴重影響大部分患者的生活品質,但是部分患者確實因不良事件影響了治療的依從性,從而影響患者的生存獲益。針對副作用的治療能夠有效地緩解不良事件導致的症狀,改善患者的生活品質,提高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從而降低乳癌的復發風險。

而乳癌患者的輔助荷爾蒙治療方案中添加停經針的治療的安全性高,推薦應用停經針的治療前,患者應該和醫師充分溝通藥物的使用方法和可能的不良事件,積極的副作用管理有助於提高停經針的治療的依從性。

雌激素水平的監測

計畫進行輔助荷爾蒙的輔助治療方案的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 輔助性化療是有可能誘導病患發生停經,這也讓造成後續荷爾蒙治療方案的選擇上出現困難。但對於大多年輕患者而言,化療導致的停經大多會是可逆的。一項收錄了595例患者的觀察性研究發現,小於35歲的患者會因化療導致的停經,但在化療後6個月內恢復月經的比例高達85%, 35 ~ 40歲的患者因化療導致的停經在化療後6個月內恢復月經的比例也有61%。

另外一項針對45歲以下的中國女性乳癌患者的研究發現,91.1% 的患者因化療導致停經,但66.7%的患者化療後能夠恢復月經。ASTRRA研究收錄了年齡小於45歲的患者,發現81.4%的患者在化療結束1年後恢復了卵巢功能,95.1%的患者在化療結束2年後恢復了卵巢功能。因此,在化療後對雌激素的水平進行反覆性監測,以判定是否處於停經的狀態,進而決定是否應該要進行停經針的治療,這種方式的檢測其實有些不可靠,且也很可能會延誤後續的治療。此外,較低水平的雌激素的檢測需要精確度和靈敏度均較高的檢驗設備。因此,不建議在使用停經針藥物治療期間,僅根據所檢測的雌激素的水平來作出治療的決定。此外,雌激素的水平會隨生理週期而波動,在停經針藥物治療的基礎上搭配傳統口服荷爾蒙藥物也會影響雌激素的水平,所以檢測結果未必能真實地反應出患者的卵巢功能狀態。此外,患者和醫師應當在接受荷爾蒙藥物治療期間警惕某些可能提示卵巢功能已經恢復的生理變化,例如月經恢復、更年期症狀的週期性的波動。因此,在化療開始前審慎判斷患者的卵巢功能狀態顯得更為重要。對於接受停經針藥物治療的患者,在卵巢功能抑制的過程中,則不建議常規監測雌激素的水平。

停經,一般是指月經永久性終止。醫學上把可分為自然停經和人工造成的停經,卵巢基本上會因而停止製造和分泌雌激素。

而乳癌的治療可能影響卵巢功能和月經。在化療開始時處於停經前狀態,會因為化療後而產生化療誘導的停經,儘管發生停經,很有可能卵巢功能仍算完整,或者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恢復。至於是否處於停經狀態的判定,對於荷爾蒙治療的選擇是很重要的。年齡、癌症治療導致的停經時間、雌二醇(estradiol,E2)的水平和FSH的水平,則是判斷是否處於停經狀態的的指標。

但需要注意的是,正在接受停經針治療的患者常常無法確定是否處於停經狀態狀態;化療前尚未停經的患者,即便化療後發生停經,也不能正確判斷是否處於停經狀態。快要更年期是從月經正常到停經的過渡狀態,此一階段的初期會出現月經週期的不規律(與既往週期時間相差超過7天)、存在無排卵的週期與排卵週期的交替、伴隨有FSH的水平升高。

因為化療後或荷爾蒙治療後出現停經的患者,應該需要反覆監測FSH和雌二醇的水平,待確認其為停經後的狀態時方能開始應用芳香化酶抑制劑。儘管存在治療所引起的停經,但在開始治療前仍為停經前或是屬於快要停經的患者,目前還是應該按照停經前乳癌患者的治療建議。根據化療前的月經狀態的判斷決定是否使用停經針的治療,不建議根據化療後是否已經完全停經與否,來干擾停經針治療的決策。

倘若在尚屬於停經前的乳癌患者誤用芳香化酶抑制劑,會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首先雌激素水平屬於停經前,則會使芳香化酶抑制劑的療效降低、失效,甚至可能因此增加乳癌的復發風險;再者使用芳香化酶抑制劑,反而會促進排卵作用,很可能因此導致非預期的懷孕。有研究發現,化療後出現停經的患者,正確判斷是否處於停經狀態,可能需要觀察及監控FSH和雌二醇的水平至少8個月,而年齡小於45歲的亞洲女性,可能需要觀察及監控FSH和雌二醇 的水平時間可以長達2 年。

對於接受停經針治療的患者,在停經針的治療療程期間不推薦常規去監控雌激素的水平,但如果懷疑卵巢功能抑制可能不甚完全的情況。例如:改變停經針的治療、注射人員缺乏該藥物的熟練注射經驗、更換停經針的治療劑型或出現某些可能提示卵巢功能恢復的生理變化,像是月經恢復或更年期症狀出現週期性的波動時,則應該進行監控雌激素的水平以輔助後續的醫療決策。

停經針的長效劑型??

停經針的劑型有3個月或1個月兩種給藥劑型,兩者在注射後2 ~ 4週內均可快速降低雌二醇的水平,注射4周後可降至 30 ng/L以下,且整個治療期間可使患者體內的雌激素維持在停經後的狀態。

一項在日本開展的多中心、開放、隨機、平行、的2期臨床試驗,收錄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行根治性手術的早期乳癌患者170例,Goserelin 3個月或1個月兩種劑型組E2的曲線下面積比非常一致。研究安全性方面,頭對頭的比較性研究結果證實兩種劑型的 安停經針的全性良好。從成本差異看,與1個月劑型相比,3個月劑型停經針比較省錢。更節省了患者往返醫院的次數和花費等直接非醫療成本,也減少了護理勞動力損失造成的間接成本,可以提高治療的依從性,進而滿足患者的需求。

停經前早期乳癌患者卵巢功能保護的臨床應用

乳癌化療期間的卵巢功能保護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化療所導致的卵巢損傷是不可逆的,女性卵巢中的卵泡數目自出生時就已經確定,不會再行增加,化療導致的卵泡的凋亡,將直接耗竭卵巢的儲備,誘導卵巢的纖維化。化療所引起的卵巢功能損傷與化療的方案、化療藥物的累積劑量以及化療時患者的年齡有著密切相關性。

目前比較建議的卵巢保護方法包括卵子冷凍技術、胚胎冷凍技術及停經針藥物的保護,這些方法各有利弊。其中停經針藥物保護卵巢為當前最簡便易行的方法,越來越多的臨床研究也證實了其保護卵巢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POEM研究收錄257例可以手術的停經前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的患者,評估化療期間使用Goserelin對卵巢功能的保護作用,主要研究終點為2年時卵巢發生衰竭的發生率,次要終點包括妊娠結果、無病存活率和整體存活率。2015年報導的中位追蹤4.1年的結果,有加用Goserelin組和單純化療組的2年時卵巢衰竭的發生率分別為8%和22%,與單純化療組相比,加用Goserelin組有更多的女性懷孕。2018年報導的中位元追蹤5.1年的最終分析結果顯示,加用Goserelin和單純化療組的無病存活率和整體存活率表現上無統計學意義的差異。上述研究結果證實,化療中加用Goserelin可以防止卵巢衰竭,降低早期停經風險,改善生育結果,對疾病轉歸則沒有明顯的不良影響。

PROMISE-GIM6研究收錄281例停經乳癌的患者患者,其中荷爾蒙受體陽性患者約占 80%,荷爾蒙受體陰性患者約占18%,評估化療期間給予停經針藥物保護卵巢對年輕乳癌患者早期停經發生率的影響。2011年公告的研究結果顯示,最後1個化療療程後12個月,單獨化療組和加用停經針組的早期停經率分別為25.9%和 8.9%。2015年公告的研究結果顯示,加用停經針組組和單獨化療組5年累計月經恢復率分別為72.6%和64.0%,加用停經針組組和單獨化療組5年累積妊娠發生率分別為2.1%和1.6%,加用停經針組和單獨化療組5年無病存活率分別為80.5%和83.7%。2021年ASCO公佈的的最終分析結果顯示,10 年無病存活率:加用停經針組和單純化療組分別為72.4% 和71.2%,而10年整體存活率:加用停經針組組和單純化療組分別為82.0%和85.9%,兩組之間的差異無統計學上的意義。 PROMISE-GIM6研究證實在化療期間加用停經針可以作為荷爾蒙受體陽性的停經前乳癌患者保存卵巢功能的策略是安全有效的。

在術前或術後輔助化療期間就應該同時使用停經針藥物,可以降低卵巢功能早衰的發生風險,保護卵巢功能,減少對生育能力的損害。停經針藥物不能替代已確定的生育能力保存方法,且應提供給所有需要的年輕患者。在化療期間進行停經針治療對卵巢功能有一定的保護作用,且對腫瘤患者的預後無不良影響,因此應該向患者推薦。然而在想要懷孕的情況下,停經針不應該是唯一保留生育能力的方法。

停經前乳癌患者如有需求,無論荷爾蒙受體陽性或陰性,均可使用停經針治療來保護卵巢功能,降低卵巢功能早衰的發生風險,減少生育能力的損害,推薦化療前至少1周就應該開始使用停經針,每28 天注射1次,直至化療結束後2周給予最後1劑的停經針。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3GFYOpag5K4

            https://youtu.be/zKgiYyihRNE

           https://youtu.be/WwQAzF9jtIQ

          https://youtu.be/2maZKwm3z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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