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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病人的生育問題

台大醫院婦產部 何積泓、陳思原醫師

乳癌是台灣女性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隨著現代生活的改變,乳癌的發生率也不斷的上升,但與歐美國家不同的是,台灣的乳癌患者比較年輕,約有一半發生在五十歲之前;而台灣婦女的懷孕年齡,也有逐漸上升的趨勢。因此,有越來越多的婦女在生育之前或懷孕當中,發現自己得到乳癌。乳癌的治療會不會影響未來的生育能力?懷孕的時後要如何注意乳房的照顧?若懷孕時診斷出乳癌,要如何兼顧胎兒的健康及乳癌的治療?懷孕會不會增加復發的危險?

乳癌的治療方式會隨著乳癌的分期和乳癌的特性而有所不同,大致可分為手術切除腫瘤、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以及賀爾蒙治療。其中最有可能影響婦女生育能力的,就是化學治療。化學治療除了會殺死癌細胞,也會對卵巢組織造成傷害,四十歲以下的乳癌患者,約有四成左右會在化療後停經,完全喪失卵巢功能。一般來說患者的年齡越大,化療後停經的危險性越高。若希望接受完整標準的乳癌治療,又想要保留生育能力,就必須考慮冷凍保存技術了。

由於乳癌的復發率很高,通常會建議先觀察兩年,再考慮懷孕。但女性的生育能力,在三十七歲以後會快速下降。為了怕耽誤生育的黃金年齡,有幾種保留生殖能力的方法,值得考慮。已婚的婦女,可以手術取出卵子後受精,再將受精後的胚胎冷凍保存;若是未婚的女性,則可以冷凍保存卵子。這些冷凍保存的胚胎或卵子,在病患接受完乳癌治療後,可以解凍植入病患體內,懷孕生育後代。

這樣的冷凍保存方式卻有一些缺點,第一是在取卵之前,病患必須先接受約兩星期的排卵藥物刺激,這樣可以取得較多的卵子,但可能須延後乳癌的治療。其次,單一排卵週期能取得的卵子數量有限,只能提供數個週期的解凍植入。冷凍保存的胚胎或卵子只能用來幫助懷孕,卻無法恢復病患的卵巢功能,病患還是要面臨更年期的一些症狀。針對以上這些問題,可以由最新的卵巢組織冷凍保存技術,來加以解決。這個技術是在病患接受化療前,手術取出一部份卵巢組織加以冷凍保存,等治療結束後再將卵巢組織植入體內。這樣可以幫助病患恢復卵巢功能及週期性的排卵,而且有機會可以自行懷孕。

乳癌也是懷孕及產後婦女最常見的惡性腫瘤,值得多加關注。在懷孕時乳房會有一些生理上的變化,體積會變大,也會有脹痛的情形出現,但每個月的乳房自我檢查仍然是必須的。當出現異常的腫塊或分泌物時,一定要立即就醫。乳房超音波是懷孕期間快速而安全的檢查,針對可疑的腫塊,可以在超音波導引下進行細針抽吸或穿刺切片,確認腫塊是否為惡性。

    

一旦診斷出乳癌,要積極接受治療,也要繼續產檢,一般而言不需要為了乳癌的治療來終止懷孕。手術切除腫瘤是懷孕期間的治療首選,對胎兒的影響也最小,不過懷孕期間發現的乳癌,通常體積較大,如無法單純以手術來治癒,還須要配合其它方式的治療。現在有一些化療藥物可以在懷孕期間使用,能控制乳癌的生長,同時等待胎兒成熟。並不需要為了乳癌的治療而放棄胎兒的生存,或是害怕傷害胎兒而延誤乳癌的治療。至於懷孕並不會增加乳癌復發的機率。

所以罹患乳癌的婦女只要與乳房腫瘤醫師及婦產科醫師討論,根據年齡、病況,選擇最適當的治療方式,並事先做好預留工作,病友們在治癒後,依然可以健康、快樂地迎接親生寶貝的降臨。(此文章經聯合報刊登)

 

 

 

※陳醫師每週三下午(五診)、週五上午(六診)於總院婦產科門診為大家服務。電話掛號:(02)2356-8798 網路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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