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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療歐洲紫杉醇使用上的叮嚀

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為化療歐洲紫杉醇最常見的不良反應。其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特點為可逆性且不具蓄積性,減少至中性白血球最低點的中位時間通常為化療第7天、發生重度中性白血球減少症(<0.5 ×109/L)的中位持續時間約為7天。需要經常評估患者發生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的風險。對於發熱性中性白血球減少症需要治療的患者,G-CSF治療和經驗性抗菌藥物治療是必要的。根據ASCO臨床共識建議,化療歐洲紫杉醇治療時應該預防性使用G-CSF。

 

化療歐洲紫杉醇相關的血小板減少症及貧血的發生頻率,尤其是嚴重等級的頻率低於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的發生頻率。必要時對症處理。化療歐洲紫杉醇為低致吐性的化療藥物,嘔吐發生率10%~30%。

 

化療歐洲紫杉醇的過敏反應還算常見,需要區分到底是輕度、中度抑或重度過敏反應。滿足以下3個標準時,則可能是重度過敏反應,需要緊急處理:

  1. 症狀突然發作並快速進展,
  2. 危及生命的呼吸道和/或呼吸和/或血液動力學的問題,
  3. 皮膚和/或粘膜變化(潮紅、蕁麻疹、血管性水腫)。

 

化療歐洲紫杉醇的體液瀦留多表現為周邊性水腫,通常開始於下肢並可能發展至全身伴隨有體重增加約3kg或以上,偶爾會有胸腔積液、腹水、心包積液及體重增加。停藥後大多可以緩解,所有患者都需預防性服用類固醇來減輕此不良反應。

 

患者使用化療歐洲紫杉醇的還可能出現脫髮、疲憊和神經毒性、皮膚毒性。但當患者血清膽紅素數值超過正常值上限,以及/或 ALT及 AST 超過正常值上限3.5倍以上,或是Alk-p數值超過正常值上限的6 倍,除非有嚴謹的使用考量,否則不應使用,也無需要減量使用因應。

 

當出現發熱性中性白血球減少症,ANC 小於0.5×109/L且持續一周以上,重度或蓄積性皮膚反應,重度周邊神經病變症狀時,化療歐洲紫杉醇的劑量應由75mg/m2 減至 65mg/m2:若患者在 65mg/m2 劑量時仍然出現以上症狀,則應該停止歐洲紫杉醇的治療。

 

 

 

 

 

 

 

 

 

 

陳駿逸醫師目前擔任癌症中醫與西醫臨床治療醫師,著有”擊退癌疲憊 醫師該告訴你的癌後養生術”(康健出版),專職中西醫結合癌症治療與癌友關懷之公益活動,同時熱心致力於正確癌症照護資訊之推廣與傳遞,其所創建之台中市全方位癌症關懷協會(http://www.cancerinfotw.org ),乃是專業照護人員、社會賢達貢獻所學,所建構的癌症診療與照護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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