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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乳癌患者 如何接受標準治療,又能期待日後仍有機會懷孕生子???

34歲女性患者,新婚不到兩個月被發現左側乳癌,手術切除惡性腫瘤後,診斷為第二期乳癌,需要接受術後輔助性化療,一直想要有個baby 的她,能夠在人生重大挫敗後,仍然有一線希望得以生育子女呢??

近幾十年來,乳癌發病率不斷增加,甚至於2015年國人乳癌新發病數目首度超越肝癌人數,以女性為主的乳癌,竟然發病人數多過兩性都有可能罹患的肝癌人數。

但乳癌死亡率呈現下降的趨勢。台灣地區乳癌主要發生在40~60歲的人群。目前國際上對年輕乳癌的定義並不一致,有的定義為30歲、35歲、40歲甚至50歲以下等,但大多數文獻將35歲以下患者定義為年輕乳癌。年輕乳癌患者的生物學特徵及預後,與年長之患者有很大的差異,而年輕乳癌的診斷與治療策略,如影像檢查、手術方式、化療、荷爾蒙治療等有其特殊之處。近年來,年輕乳癌的生育相關問題,如生育能力的保留、妊娠與避孕等引起了醫學界的特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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