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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類固醇抗發炎劑(NSAIDs)藥品健保給付規定

非類固醇抗發炎劑(NSAIDs)藥品(如 celecoxib、nabumetone、meloxicam、 etodolac、nimesulide)(90/7/1、97/9/1) etoricoxib (96/1/1、99/10/1)、含 naproxen 及 esomeprazole 複方製劑(101/10/1) 1.本類製劑之使用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99/10/1):

(1)年齡大於等於六十歲之骨關節炎病患。

(2)類風濕性關節炎、僵直性脊髓炎、乾癬性關節炎等慢性病發炎性關節病變,需長期 1251 使用非類固醇抗發炎劑者。

(3)合併有急性嚴重創傷、急性中風及急性心血管事件者 (97/2/1)。

(4)同時併有腎上腺類固醇之患者。

(5)曾有消化性潰瘍、上消化道出血或胃穿孔病史者。

(6)同時併有抗擬血劑者。

(7)肝硬化患者。

 

2.使用本類製劑之病患不得預防性併用乙型組織胺受體阻斷劑、氫離子幫浦阻斷劑及其 他消化性潰瘍用藥,亦不得合併使用前列腺素劑(如 misoprostol)

 

3.Nimesulide 限用於急性疼痛緩解,其連續處方不得超過 15 日(97/9/1)。

 

4.含 naproxen 及 esomeprazole 複方製劑不得作為急性疼痛的初始治療。(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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